你不可不知的 JavaScript 二三事#Day1:前言

近年 JavaScript 像個炙手可熱的大明星。

印象中,八、九年前的 JavaScript 並沒有那麼引人注目。當然,要寫網頁,HTML、CSS、JavaScript 仍是不可或缺的三劍客,但那還是個 Adobe Flash 稱霸網頁互動元件的風光年代,無論是網頁動畫、互動特效、桌面小遊戲,只要是多媒體互動的應用,Flash 與 ActionScript 幾乎是第一選擇。也有很多人選擇 Java Applet 作為網頁上的互動應用。相較之下,JavaScript 就像個跑龍套,只是傳統網頁實現簡單互動事件的工具,例如點點按鈕、跳出視窗,一點也不時尚。


(Source: Dec 31, 2020: Adobe Flash Death Date Announced By Adobe)

HTML5 的面世是個轉捩點,逐漸改變了一切。HTML5 增加了許多新語法元素,讓它可以做到許多傳統只能靠 Flash 或 Applet 才能實現的互動效果。尤其在賈伯斯支持 HTML5 抵制 Adobe Flash 的論調公開後,越來越多開發者投入 HTML5,許多有趣的 HTML5 小遊戲如雨後春筍冒出來,讓人看到並驚嘆 HTML5 的無限潛力。而 HTML5 能實現各種豐富動態互動的背後功臣,就是 JavaScript。

到了近年,兩個重要因素更讓 JavaScript 的光芒推上高峰。

一個是 Node.js 的面世,讓 JavaScript 得以將「魔爪」伸入後端,一個語言前後端通吃,多麼有吸引力的優勢啊!讓眾多開發者趨之若鶩,紛紛投入 JavaScript 陣營。另一個是前端技術的爆炸性發展,堪稱是一日千里,眾家前端框架百花齊放,身為前端最重要的程式語言,JavaScript 自然前景一片看俏,社群蓬勃發展,每年都有新特性釋出,各種轉譯語言也百家爭鳴。

無論你使用哪一派前端框架、或是使用哪一個轉譯語言,對原生 JavaScript (ECMAScript) 都應該有一定的了解。


(Source: Where is JS Man?)

「JavaScript 很簡單」是許多人對它的印象。

確實,和 Java、C# 等嚴謹性高、規範多的語言比起來,JavaScript 是一個入門門檻相對容易許多的程式語言,可以歸功於它的許多特性:語法寬容、弱型別加動態型別、型別判斷籠統、非強制物件導向等等。但這些特性同時也使這個語言讓人又愛又恨——愛它容易起步上手,恨它藏著各種魔鬼的細節。JavaScript 的容易入門,常讓人輕忽了它的特性和陷阱,在開發過程大吃苦頭。

網路上很多人都看過這張嘲諷滿點的圖片「Thanks Brendan for giving us the Javascript」。我第一次看到的心得是:這是什麼神經病語言。在 Java 或 C# 開發者眼中,應該很容易有類似感想。(看 Brendan 那燦爛的笑容,笑得你心裡發寒啊~)


(Source: Thanks Brendan for giving us the Javascript : ProgrammerHumor - Reddit)

這個系列的目標是以清晰易懂的方式,探討原生 JavaScript 一些容易讓人混淆、造成編程失誤、或不那麼確切熟悉的特性,或是將一些觀念進行整理。預計也會探討部分 ES6、ES7、ES8 的新特性。

期待這個過程能像 2019 iT 邦幫忙鐵人賽的形象——「勇者鬥惡龍」,斬破 JavaScript 惡魔般的迷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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